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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相关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2   浏览:1012   信息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各市、直管县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95号),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经信推〔201938号,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本次开展以下类别项目申报。

  1.支持数字技术创新

  2.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3.大力培育数字经济平台

  4.打造数字经济产业生态

  5.完善信息基础设施

《细则》第(十)类奖励创客中国安徽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第(十七)类奖补数字经济领军企业发展数字经济领军人物,不纳入本次申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细则》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各市、直管县经信局和财政局提出申请。

  (二)市级、县级经信局按照《细则》规定,加强对项目的核查,确保项目真实性。

  (三)各市、直管县经信局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省经信厅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包括:市级、县级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1)、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电子版同时发送zhoujing@ahjxw.gov.cn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项目建设所在地市级经信局和财政局申报。

  (四)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信厅网站(www.aheic.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经信部门初审,市、直管县局复审后上报省经信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经信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人:昝斌、樊迪,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939

  (五)项目申报有关附件按以下要求填报:

  1. 附件2、附件3所有申报单位均需填报,其中附件2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附件3在系统中填报。

(六)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申报项目。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局于417日前根据附件4中的项目分类报送各类项目审核人员姓名、单位手机号(各市报送本市及所辖县、区、县级市审核人员)至省经信厅信息化推进处(联系人周菁,电话62871843,邮箱zhoujing@ahjxw.gov.cn),便于及时分配系统账号。推荐文件请于519日前报送(系统网上申报功能从419日上午8时正式开放,51924时网上申报功能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未按要求在省经信厅企业云服务平台正常上报数据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八)各类别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

 

附件:1. 主管部门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

       2. 企业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

       3. 资金申请表

       4. 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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