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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惠企政策申报指南(四)

发布日期:2020-04-08   浏览:584   信息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为提高惠企扶持政策知晓度,推进政策落实落地,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统一部署,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局、企业发展服务处和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共同将27项惠企政策整理汇编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惠企政策申报指南》。每条政策包括支持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申报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从2020年4月2日开始本《指南》陆续发布,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助力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目  录

(一)在中央媒体宣传推介“安徽工业精品”的奖补
(二)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奖补
(三)省级绿色工厂认定和奖补
(四)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和奖补
(五)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奖补

 

在中央媒体宣传推介“安徽工业精品”的奖补

一、支持方式

 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对企业在中央媒体宣传推广费用按照50%的比例给予后补助。

二、申报条件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品牌优势突出,企业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2. 企业自愿申报,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开招标确定的栏目、时段播出。

三、申报材料

“精品安徽”央视宣传申请表、企业生产许可证、企业商标注册证等扫描件。

四、申报流程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经信厅盐业与食品处:陈海洋,电话:0551-62871898

 

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奖补

一、支持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奖补以固定资产投资为支撑,重点支持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实施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后补助;

2. 需纳入节能环保 “五个一百”推介目录、近三年省绿色制造导向计划或清洁生产改造导向计划,并于上年后实施完毕并竣工验收;

3. 企业不属于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信息表

2. 资金申请报告

(1)企业概况、生产经营情况,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基本情况,改造前后的经济社会效果对比分析。

(2)投资备案文件,涉及的相关部门单项前期工作审批文件。

(3)投资资金筹措证明材料,银行贷款合同及流水。

(4)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合同,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资料,工程款项支付流水。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设备购置发票、验收入库清单,设备购置款项支付流水。

(5)总体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文件资料,投资决算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涉及的相关部门单项工程验收批复或验收监测报告。

四、申报流程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经信厅节能处:崔翔,电话:0551-62871859

 

省级绿色工厂认定和奖补

一、支持方式

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二、认定申报条件

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没有发生亏损。

2. 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3. 企业高度重视绿色发展,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发展的制度建设、培训教育、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4. 企业制定了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并能确保对绿色工厂创建项目的资金和资源投入。

5. 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节能管理水平。建立满足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在节能方面需建立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或者经过第三方能源审计,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

6. 企业符合产品设计生态化、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条件的要求。

7. 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三、认定申报材料

1.省级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

2.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四、奖补申报材料

按照当年制造强省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办理。

五、认定和奖补流程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经信厅节能处:崔翔,电话:0551-62871859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和奖补

一、支持方式

对上一年度认定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二、认定申报条件

1. 拥有专职研发人员50人以上,其中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技术职务者占50%。

2. 拥有先进的成套研发仪器设备,能够满足本行业技术和产品研发、设计、控制和试验的需要,研发仪器设备原值3000万元以上,其中近10年购置的具有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仪器设备占50%以上。

3. 近3年,在本行业究开发领域有多项国内领先水平的应用性科研成果或发明专利,至少10项相关科技成果向社会成功转化扩散,服务于本行业其它企业,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4. 与国内外同行保持密切合作交流关系,掌握该领域世界技术创新动态,具有跟踪国际先进技术发展动态的能力。

5. 有3-5年的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对行业共性、关键性、前沿性技术研究课题和分阶段实施方案及成果转化扩散目标。

三、认定申报材料

1.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2. 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

3.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包括:

1)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有关资质材料;

2)产业技术联盟组建方案;

3) 中心法人治理结构;

4)成员单位之间的知识产权协议、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四、奖补申报材料

按照当年制造强省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办理。

五、认定和奖补流程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经信厅科技处:温晓丹,电话:0551-62871740

 

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奖补

一、支持方式

1. 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 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的专精特新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二、认定申报条件

1.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2. 原则上经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 各地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5%以上。

4. 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5.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三、认定申报材料

1.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文字材料;

4. 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 纳税证明;

6. 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7. 专利证书;

8. 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9. 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四、奖补申报材料

按照当年民营经济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办理。

五、认定和奖补流程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局:孙岩,电话:0551-6287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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