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服务

关于公布安徽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15   浏览:508   信息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为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根据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需要,对安徽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举报方式进行调整,现予公告。
  一、举报方式。电子邮箱:cyc@ahjxw.gov.cn。电话:0551-62871846。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邮编:230001。
  二、受理范围。受理安徽省落后产能举报信息,以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落后产能是指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其中:能耗方面指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环保方面指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质量方面指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和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安全方面指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和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要求;技术方面指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目录范围。
  三、举报要求。举报人应实名如实举报并提供被举报对象的企业名称、地址、生产经营状况等,同时提供企业存在的环保、质量、安全、能耗、技术方面违法或达不到标准的具体问题描述和举报人有能力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匿名举报的;
  2. 超出受理范围的;
  3.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 含有造谣、诽谤、攻击他人内容的;
  5. 提供虚假举报信息的。
  欢迎社会各界反映我省存在的落后产能问题,我们将及时处理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并根据举报人的要求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安徽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

返回顶部
服务引导
查看完整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