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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9-12-12   浏览:1570   信息来源:市政府


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

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对各位新闻界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市农业农村事业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工作给予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诚挚感谢!下面,我将马鞍山市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工作情况向大家作简要通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是农村产权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身份认定和确权到户,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围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新途径。两项改革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已经上升到中央政策层面,成为当前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

自2017年底我市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关心和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全力支持下,我局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以盘活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为抓手,注重程序,狠抓关键,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经过两年的努力,全市现已率先在全省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通过改革,全市425个村逐步构建了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探索了集体经济新形式,为全省农村改革发展培育了一批典型模式。

一是明确产权归属,家底全面摸清。通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查实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将集体资产按照经营性、非经营性和资源性分类登记,实行台账管理,并录入全国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实现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全市425个村(涉农社区)共有经营性资产10.06亿元、非经营性资产25.52亿元;农用地面积322.10万亩、建设用地面积37.04万亩。

二是赋予股份权能,农民持续增收。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以户为单位向成员发放股权证书,保障了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实际占有权。目前,全市实现可量化资产全部量化,总额共计5.14亿元,界定成员数共计146.22万人。通过成员自治,制定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明确集体收益分配制度,让每位成员共享改革成果。到2018年底,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21267元,已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

三是盘活资源要素,集体经济变活。通过股权纽带盘活村集体土地、林地、水域等资源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2018年全市经营性收入村均达28.5万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7倍(全省10.3万元),实现农户分红1426万元,有效释放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牢牢把握“股改”关键环节。一是依法依规清产核资。按照“程序规范、过程公开、专业清查、群众参与”要求,实行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的 “九步工作法”,对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界定权属,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同时,全面清理债权债务,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二是实事求是确认身份。按照引导不主导的原则,一村一策制定农村集体成员界定方案,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等因素,规范户籍调查、人员核对、公示确认等程序,做到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三是公平合理折股量化。采取“一次性核定资产、一次性确定股权、一次性配股到户”、“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静态授权方式,将集体资源性和经营性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到全体成员。股权分配方面,按2:8的比例设立集体股和成员股,实现集体和个人利益兼顾。目前,全市425个村均已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

  在农村“三变”改革方面,积极探索“三变”实现形式。一是推动集体资源变资产。引导各村将土地、林地、水面等集体资源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承接主体,开展股份合作,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当涂县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集体资产等交易细则,通过建立“覆盖城乡、三级联动、一体运作”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2018年完成农村产权交易750宗、交易额超亿元,溢价4125万元,溢价率57.7%,集体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46个村收入超50万元。二是推动财政资金变股金。引导村集体将各级财政投入到农业农村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以及由此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量化为村集体和农民持有的股金,集中投入到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获得股份收益。我局创新实施的“金秸杆”工程,通过整合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统一为项目村购置搂草机、打捆机、抓草机等机械设备,发展秸秆产业化,获得利润与财政补贴共70元/吨,村均有望增加7万元经营性收入。三是推动农民变股东。鼓励和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入股农业经营主体,采取“经营主体+基地+农户”、“旅游公司+农户”等形式,开展股份合作,让农民作为股东获得收益分红。如市经开区太仓村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每位村民,并依托村委会平台,组建了“一园二社三公司”,成立太仓农民创业园,打造农资专业合作社、蔬菜专业合作社,做强园林绿化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劳务服务公司,建立了“统一经营,收益保底,按股分配”的村级资产管理运营新机制。目前,已经实现人均5000元的七次分红,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大提升。

  在增加集体收入方面,我局全力拓宽发展路径。一是发展产业带动。根据各村不同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引导农户开展生产经营,当涂县大公圩地区充分利用水面资源优势,突出做好河蟹养殖文章,形成蟹苗生产、河蟹养殖、集中销售产业链,有效增加村集体收入。二是坚持服务创收通过架起村民与企业、政府的桥梁,为村民搭建应聘工作平台,并提供优质服务增加村集体收入。和县石杨镇依托镇村企业优势,全镇推进村级劳务公司发展,目前,全镇11个村成立11个劳务公司,促进1000余名农民群众就业创业,村均年创收净利润11.5万元。三是实现抱团发展。由政府主导,打破“单打独斗”的旧格局,通过整合资金、土地、政策等资源,由两个或多个村共同投资发展集体经济经营性项目,共同享有项目收益。含山县陶厂镇率先实行整镇推进、抱团发展“金稻渔”项目,整合10个村的市县扶持资金,投资润德农业实施稻虾共养项目,每年每村保底收益4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深做实两项改革工作,努力为全市乡村振兴探索改革新路径、为全市农业农村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最后,我代表市农业农村局,衷心希望各位领导、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我市农业农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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