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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执业资格注册中部分证明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7 浏览:876 信息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市建管处、各相关单位: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研究决定取消安徽省执业资格注册核准、转报中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并印发了《关于取消执业资格注册中部分证明事项的通知》(建注注函〔2019〕56号),现将该《通知》印转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请市建管处印转给施工、监理及造价咨询单位。
附件: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