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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发布日期:2019-11-18   浏览:612   信息来源:市政府

当涂荣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11月15日上午,从2019森林城市建 设座谈会上传来喜讯,我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副市长方文代表我市接受牌匾。至此,我市再添一张国家级城市名片。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它不仅是一座 城市绿化成就的最高荣誉,也是目前我国在城市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评价,更是最具权威 性、最能反映城市生态建设整体水平的荣誉称号。

2017年3月,《马鞍山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 《规划》)正式实施,开启了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绿色梦想。《规划》秉承“让 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遵循“一江两岸森林城、吴楚画廊马鞍山”的 森林城市建设定位,提出了“一轴、四区、一核、多廊、多点”为框架的森林城市建设空 间布局,全力推进“四大体系、八大工程”建设,打造并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高效、 景观优美、林水相依、宜居宜业宜游的田园式森林城市。

三年以来,为实现生态“高颜值”,我市持续发力。全市完成新造林7276.6公顷,森 林覆盖率由创建之初的34.53%提高到37.72%,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43%,人均公园绿 地面积15.68平方米;广大群众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支持率和满意度分别达到92.85%、 92.12%;40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

据悉,“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涉及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和城市森林管理等5大类40项指标,既有市域森林覆盖率、城区绿化覆盖率、新造林面积等数字硬指标,也有生物多样性保护、林地土壤保育、为市民提供生态服务等软性指标。

又讯(记者 吴黎明)11月16日至17日,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在湖北省十堰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生态文明 和谐共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会上,生态环境部对第三批23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第三批84 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进行了授牌命名,当涂荣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生态福地”作样板,“智造名城”当好头。近年来,当涂以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 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为抓手,绿色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城乡面貌明显改善,生态格局不断优化,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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