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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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2024年度风冷模块式中央空调机组采购、安装及空调机组维保
- 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中心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第二次)成交公告
- 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中心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 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中心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成交公告(AHWGCG2022101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 关于印发《“亩均论英雄”项目贷申报要点(试行)》的通知
- 关于公布安徽省2021年第三批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
最高奖补3000万!2019年安徽省"三重一创"申报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2019-07-31 浏览:594 信息来源:安徽省科学家企业家协会
1支持新建项目(不含“一事一议”项目)
对实际总投资(不含土地价款,下同)5亿元及以上,以及实际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且产品技术水平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关键设备购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购置金额的5%,单个项目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
对实际总投资20亿元及以上且引领带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省、市(设区市,下同)联合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对3年累计实际投资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分别给予企业管理技术团队和招商团队(指引进省外项目的招商团队)奖励,其中: 10亿元及以上、30亿元以下的,分别奖励100万元; 30亿元及以上、50亿元以下的,分别奖励200万元; 50亿元及以上的,分别奖励300万元。 项目投产后,先兑现30%奖励资金;项目达产后,再兑现70%奖励资金。资金奖励到所在市,由市政府制定具体奖励方案。 对本省企业实施境外企业并购,其获取的新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且在省内转化投资新建项目的,按并购标的额的5%进行补助,单项并购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同时境内建设项目不再享受其他条款政策。 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奖励10万元。 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近3年主要贡献指标年均增速不低于20%、上一年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